骄阳下的坚守:炎炎夏日里的“清凉”调解
“胡法官,我都不知道该怎么感谢你,这么热的天,终于帮我们把这疙瘩解开了,这下心里敞亮了!”7月8日正午,气温突破40℃,隋某某紧紧握着法官胡文展的手,额头上的汗水混着笑意滚落。“千万别客气,这都是我们应该做的。”胡文展法官边擦着额头的汗,边笑着回应:“能帮你们把事儿解决了,比啥都强。这天是热,但你们心里的结解开了,我们跑再多次也值当。”
案件情况
这是一起因买卖树木引起的民事纠纷。2023年3月,隋某某与乔某某签订树木买卖合同,约定乔某某向隋某某出售1000棵杨树,总价25万。隋某某支付20万后仅砍伐了约200棵树,后因种种原因,乔某某无法履约陷入僵局。乔某某仅退还10000元,后承诺偿还部分树款,但一直未付。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隋某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双方签订的买卖合同,乔某某向隋某某返还树木款110000元并赔偿利息损失。
本案开庭审理时,被告乔某某未到庭参加诉讼。根据原告隋某某提交的证据,双方签订的买卖合同中没有约定单棵树木的价格,双方亦未协商已砍伐树木的总价格,且并无明确砍伐树木的数量,只有原告自述的其卖掉砍伐的树木的价格和数量。
开庭审理前后,为减轻当事人诉累,胡文展法官多次组织当事人进行调解。但双方对退款金额以及履行方式分歧很大,沟通多次陷入僵局。
调解经过
为全面掌握案件事实,促进争议实质性化解,胡法官决定组织双方到栽种树木的现场进行勘察。在实地勘察时,现场杂草丛生,垃圾遍地,胡法官发现按照树木现状,检材已无鉴定可能性,遂带领双方当事人分别查看了已砍伐树木的树桩、未砍伐树木的情况,同时进一步了解了当事人的真实想法。沟通过程中,被告承认双方买卖事实的存在,见双方关系有所缓和,胡法官便抓准时机,及时从剖析案情、解释相关法律条文、阐述双方关系等角度开展调解工作。一方面劝导原告,虽然被告违约,但现在根据双方协议无法确定应返还的树款的具体数额,希望原告根据自身出售已伐树木的价格就返还树款作出让步;另一方面向被告乔某某释明违约的严重后果。
最终,经过两个多小时的调解,在胡法官耐心细致的劝解和疏导下,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胡法官当场为双方制作调解协议:乔某某分期返还购树款80000元,若按时履行还款义务则免除利息,违约则要承担违约金。
调解书生效后,隋某某为表感激,向胡法官送上了“心系群众办实事,为民服务显真情” 的锦旗。
烈日下的调解,洒下的是汗水,收获的是民心。今年入夏以来,高密法院已开展“田间法庭”“村口调解”“麦收执行行动”等便民服务20余次,干警们顶烈日、冒酷暑,将司法服务送到百姓门口,在田间地头捍卫法律权威,用汗水践行“司法为民”的承诺,让公平正义在阳光下更有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