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险】保护个人信息,防止权益受损

2023-10-10 15:15 大众报业·半岛网阅读 (17048) 扫描到手机

案例背景

某保险公司接到报案称被保险车辆发生单车事故。公司查勘人员赶往现场查勘,后经查勘员询问得知报案人非投保人以及被保险人,报案人声称是被保险人的朋友,经走访调查发现其实际是某修理厂人员,与其声称的情况不符,保险公司发现疑点并及时介入调查,经核实后得知,车主近期并未报保险,因车辆发生小剐蹭,便自行寻找修理厂维修,并未报保险,而修理厂人员利用客户车辆、冒充客户身份报案,企图从中牟利。

案例分析

此案客户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个人信息被不法分子利用,冒名报案,如成功索赔,将导致其来年保费上浮。按照保险合同约定,索赔时一般由机动车辆保险的被保险人向保险机构提交相关资料,保险机构直接向被保险人支付赔款。案例中相关人员,假借被保险人名义报案,企图骗取保险理赔款。

温馨提示

为防范不法分子利用保险消费者信息骗取保险理赔款,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在办理车险理赔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保护个人信息,保管好身份证、银行卡等重要证件,尽量避免代办理赔。如确实需要委托他人代办理赔时,应亲笔签署委托授权书,确认授权范围和有效期。

2、不要轻易将证件原件交予他人,提供证件复印件时,注明使用范围、有效期等。

3、车辆理赔结案后,及时查询理赔记录,核对出险次数及赔款金额是否与实际情况相符。

4、若理赔记录存在异常,及时联系保险机构进行核实、一旦发现相关人员利用保险消费者信息骗取理赔款,因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