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财险青岛分公司以案说险|发生交通事故,代位求偿保障依法求偿权
2026-07-15 16:18
大众报业·半岛网阅读 (729) 扫描到手机
案例简介,徐某驾驶投保车辆在停车场内与曹某驾驶的车辆发生碰撞。经交管部门认定,曹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徐某无责。事故发生后,曹某以车辆非本人所有、无力赔偿等理由拒绝承担维修费用,双方多次协商未果。徐某遂向保险公司报案,申请代位求偿。
保险公司核实事故情况后,多次联系责任方沟通赔付未果,随即协助徐某收集事故责任认定书、驾驶证、保险单等资料,指导办理代位求偿申请及相关手续,完成车辆查勘定损,并及时支付理赔款项,有效解决了客户理赔难题。
案例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六十条规定,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这就是代位求偿制度。
若责任方拒绝赔偿,保险公司可依法启动代位求偿机制,先行向客户赔付,再依法向责任方追偿,既缩短了理赔时间,也有效保障了消费者依法获得赔偿的权益。
风险提示
保险机构:办理代位求偿业务时,应充分向客户说明办理条件、所需材料及后续配合义务,主动协助固定事故证据,加强代位求偿等保险知识宣传,提升消费者依法维权意识。
保险消费者:发生交通事故后,如责任明确但第三方拒绝赔偿,应及时向承保保险公司报案,积极配合理赔人员提供事故相关资料。
来源:大众报业·半岛网
- 党建引领守初心,消保服务暖民心 —阳光财险青岛分公司深耕金融为民实践
- 政企携手筑防线,风雨同行护民生——崂山区中韩街道联合人保财险青岛分公司开展防汛实战演练
- 大家财险又因虚构保险中介业务被罚,7月以来已因此三度被罚
- 中国人寿财险青岛市分公司开展农业保险防灾减损查勘
- 人保财险青岛分公司亮相第十一届青岛国际康养产业博览会 金融保险护航银发民生
- 严阵以待筑牢防线 中国人寿财险浙江省分公司全力迎战台风“巴威”
- 阳光财险:“伙伴行动”再升级 开启大文旅板块“保险+风险减量服务”新篇章
- 奋进“十五五” 保险让前行更有底气 ——阳光财险全面开展7·8全国保险公众宣传日活动
- 阳光财险胶州支公司开展“7·8保险五进入” 反诈宣传进社区活动
- 阳光财险“安全生产月”行动纪实:“保险+服务”织密企业安全防护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