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密服务型执法典型案例(四)

2025-09-05 10:58 高密市场监管阅读 (1262) 扫描到手机

为深入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落实市场监管总局《关于牢固树立监管为民理念推行服务型执法的指导意见》要求,高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着力提升监管效能,优化营商环境,全面推行"预防为主、轻微免罚、重违严惩、过罚相当、事后回访"的服务型执法模式。现将近期办理的一起典型案例公布如下:

高密市某餐饮有限公司采购

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案

基本案情 

高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采购的辣椒进行了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经检验,噻虫胺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

经查,案涉辣椒系当事人从高密市某蔬菜销售部购进。经对高密市某蔬菜销售部调查,发现案涉辣椒系其从平度市某蔬菜种植户处购进。高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上述种植户的案件线索移送平度市农业农村局处理。鉴于当事人及其供货者均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能够如实说明进货来源,且不合格项目噻虫胺非其人为添加,高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及其供货者作出不予行政处罚决定。

典型意义 

本案中,对已履行进货查验义务的当事人及供货者作出不予行政处罚的决定,是市场监管执法“刚柔并济”的生动实践。一方面,对不合格辣椒的抽样检验、溯源调查,充分彰显了执法部门打击食品安全问题的坚定立场,体现了执法严肃性;另一方面,结合当事人及供货者如实说明来源、未人为添加问题物质的实际情况,依法不予处罚,避免了 “一刀切” 式过度执法,兼顾了执法合理性。这种精准施策的监管方式,既为合规经营的食品从业者吃下“定心丸”,引导其进一步强化进货查验等主体责任,也推动形成“源头可溯、责任可追、合规免责”的良性机制,助力凝聚多方合力,共同筑牢食品安全防线,切实守护民众“舌尖上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