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财险青岛分公司以案说险:拒绝“代理投诉”,维护自身权益

2024-03-14 12:09 大众报业·半岛网阅读 (14753) 扫描到手机

案例要旨

近年来,代客恶意投诉现象频发,部分消费者缺乏完善的金融知识和法律常识而深陷骗局,误认为通过“代理投诉”可以解决问题,事实却是维权无效,更反受其害。

1.“代理投诉”目的

有些非法组织或不法分子通过策划、教唆、组织或代理消费者进行大量恶意投诉或举报,试图达到非正常全额退保、获取超额保险理赔金,使不良代理机构或人员获取高额代理手续费、截留套取资金等目的。

2.“代理投诉”手法

唆使消费者无视合同约定。

向消费者提供统一的投诉模版、传授统一的投诉话术。

怂恿或代理消费者向金融机构或监管部门投诉,阻碍消费者与金融机构、监管部门开展有效沟通。并以缠诉闹访等手段向金融机构施压,以达到其收取高额代理手续费、截留套取资金等目的。

案例简介

2月26日,阳光保险95510客服热线接到一件拒保交强险投诉,投诉人称我司有工作人员私下向其收取代办费用,可在承保资料不提代齐全的情况下,为其办理营业货车单交强险投保业务,现未办理也不退还代理费用,投诉要求解决。

经调查,投诉人委托代理业务为“**维权”代理人员,此代理人以代办交强险投保业务,向客户索取委托代理证明,收取客户代办费用。以客户委托人身份代办投保,并在投保资料不齐全的情况下,以投诉为由要求保险公司给予办理。

我司告知投诉人,可为其办理交强险投保,不用委托他人办理。如有代办保险需求,请选择有保险业务经营许可的合规机构办理,不要轻信他人谣言,做出错误选择,要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案例启示

非法代理投诉风险隐患巨大,阳光财险青岛分公司提醒广大消费者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理性选择金融产品,提高个人信息保护意识。

温馨提示:

一是选择适当的金融产品或服务。

消费者要通过金融机构正规教育平台学习金融知识,提高金融产品认知水平,增强识别风险能力。树立理性消费观念,根据自身需求和负担能力进行金融消费。

二是拒绝非法代理维权行为。

非法代理维权组织或个人以“代理维权”之名,捏造事实、违背合同约定,不仅扰乱正常金融秩序,甚至涉嫌寻衅滋事和敲诈勒索,突破法律底线。消费者应珍惜个人信用,警惕参与非法“代理维权”可能面临的法律风险,不轻信虚假承诺,拒绝参与违背合同约定、提供虚假信息、编造事实的恶意投诉。

三是依法理性维护自身权益。

消费者在购买金融机构产品或享受服务过程中发生纠纷的,可以直接向金融机构投诉,主张民事权益。若消费者未能与金融机构通过协商解决纠纷,可以向行业调解组织申请调解。通过投诉、调解仍不能解决民事纠纷的,消费者可以根据合同约定,提请仲裁机构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四是防止个人信息外泄。

增强个人信息安全意识,保护好个人金融信息和家庭信息,避免出现信息外泄、信息盗用等风险,给自身信息安全埋下隐患。如发现合法权益受到不法行为侵害,应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案,以确保人身、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