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人寿青岛分公司: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教育宣传月——远离保险欺诈 共创和谐平安
在2023年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教育宣传月活动中,平安人寿青岛分公司推出一系列金融知识普及内容,汇聚金融力量共创美好生活。
l 什么是保险欺诈?
保险欺诈是指假借保险名义或利用保险合同谋取非法利益的行为,主要包括保险金诈骗类欺诈行为、非法经营保险业务类欺诈行为和保险合同诈骗类欺诈行为。
l 保险欺诈的后果?
《刑法》第一百九十八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保险诈骗活动
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1、投保人故意虚构保险标的,骗取保险金的;
2、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发生的保险事故编造虚假的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的程度,骗取保险金的;
3、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
4、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造成财产损失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
5、投保人、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骗取保险金的。
有前款第四项、第五项所列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1、单位犯第一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保险事故的鉴定人、证明人、财产评估人故意提供虚假的证明文件,为他人诈骗提供条件的,以保险诈骗的共犯论处。
l 发现保险欺诈行为如何举报?
如果您发现保险欺诈线索,可通过以下途径予以举报:
举报电话:
拨打95511说出“我要举报欺诈”
或拨打95511根据语言提示按#-1-9
平安人寿欺诈举报邮箱:rsqzjb@pingan.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