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休知识产权:泉州专利申请资助条件_资助金额

2018-08-14 15:38   来源: 新闻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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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提升专利申请质量,泉州市修订了《泉州市专利申请资助规定》。根据规定,授权职务发明专利每件给予专利权人资助5000元。根据《泉州市专利申请资助规定》发明专利授权的对象,第一专利权人的地址必须为泉州市辖区内的单位或个人。

  一、资助条件

  1.申请资助的专利必须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符合本市产业发展规划和方向。

  2.国家、省、市重点项目的专利申请人。

  3.获得中国专利奖、省专利奖、市专利奖的专利权人。

  4.国家、省、市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单位。

  5.列入国家、省、市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工程的单位。

  6.获得新世纪巾帼发明家或福建省优秀巾帼发明者等称号的专利权人。

  二、资助金额

  1.获得国内发明专利授权的,授权职务发明专利每件给予专利权人资助5000元。

  2.授权非职务发明专利每件给予专利权人资助2500元。

  3.国内发明专利申请进入实审的,职务发明专利每件给予发明人资助1000元、非职务发明专利每件给予发明人资助500元。

  三、审批时间

  专利资助申请资金按季度集中审批和发放,审批时间分别为每年3月、6月、9月、12月的20日之前,超过规定时间即转下个受理时段。

  以上就是一休知识产权小编整理的关于泉州市专利申请资助的相关规定。更多专利申请问题可咨询企业热线4000-555-251或者百度一休知识产权官网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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