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金融依政策要求完成备案准备工作

2018-07-12 13:51   来源: 新化月报网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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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6月30日备案大限的到来,“备案延期”坐实,整个网贷行业可能面临新一轮考验。尽管网贷备案延期目前尚未出台明确的书面通知,各个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还是根据国家政策及属地具体要求进行了合规整改,其中,资金存管是作为平台走向合规的基本条件受到广大关注。

  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是指商业银行作为存管人接受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的委托,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专用账户的开立与销户、资金保管、资金清算、账务核对、资金监督等职责的业务。

  2016年11月30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备案登记管理指引(银监办发[2016]160号)》,其中第十四条规定: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在完成备案登记后,应当持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出具的备案登记证明,与银行业金融机构签订资金存管协议,并将资金存管协议的复印件在协议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反馈工商登记注册地地方金融监管部门。

  2017年7月3日,深圳金融办发布《深圳市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备案登记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对深圳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合规备案流程进行了进一步规范,其中,第二十条规定:在本办法发布前已经设立并开展经营活动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应在完成备案登记后6个月内取得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实现银行资金存管。

  根据以上要求,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可以在完成备案登记之后与商业银行开展资金银行存管业务,即银行存管上线是备案完成后对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开展业务的进一步规定,而非能通过备案的前置条件。

  小微金融作为由总资产达300亿元的东方银座集团全资控股的——大型集团+上市系双背景网络借贷信息中介平台,一直积极拥抱监管,早于2017年8月与上海银行深圳分行签订了《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存管合作协议》,并完成了技术对接、监管账户开立等所有工作,上海银行在给小微金融的正式回函中表示:待小微金融通过备案后,可上线银行存管系统。

  从2014年平台上线以来,小微金融一直都把遵守相关法规作为底线,作为业务开展的最基本要求,坚持合规稳健运营,目前已完成相关政策要求的合规备案准备工作,待备案登记完成后会第一时间上线银行存管。小微金融在合规道路上的决心坚定不移,未来会继续稳健运营,为有融资需求的借款人和理财需求的出借人搭建信息桥梁,提供普惠金融服务。

半岛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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