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18年山东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招收计划的通知》(鲁卫科教合作字〔2018〕19号)要求,现招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收对象 (一)志愿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临床医学专业,5年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2017年或2018年毕业生,以社会化学员身份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二)2013年之后参加临床工作,在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单位或培训单位中非培训专业基地工作,学历和专业要求同上,以单位委培学员身份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已在全科医师岗位和拟在全科医师岗位的工作人员,应报全科住院医师培训。
二、招收专业基地 我院经国家卫计委批准开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专业基地共有10个。目前尚有容量的招收专业基地如下:
内科、急诊科、神经内科、全科、外科、麻醉科、检验医学科、放射科、放射肿瘤科、妇产科。
各专业基地招收计划详见:
三、培训年限及方式 本科毕业生培训年限为3年,研究生毕业者按国家及省卫计委有关规定执行,其中具有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历学员可提交减免培训申请,由培训基地通过对申请人的综合素质和临床实践能力测评,确定拟录取的培训对象接受培训的具体时间及内容。
医院按照国家卫计委相应专业培训内容及细则要求,采取理论学习与临床实践相结合,以临床实践为主的培训方式,对学员进行规范化培训。
四、招录程序 (一)招收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核、考试录取、公示报到等程序,通过山东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信息网进行。
(二)报名
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确认方式。
网上报名时间:2018年7月3日9:00—7月9日 12:00;
网上审核时间:2018年7月3日14:00—7月9日14:00;
具体办法:
(1)个人报名:实行网上统一报名,应聘人员登陆“山东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信息网 (http://113.128.221.19:6000)”注册报名。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并按要求上传照片。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个人信息。应聘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获取考试资格的,查实后取消本次报名资格。
(2)单位初审: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初审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报名人员补充。单位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三)现场资格审核
1.时间:2018年7月11日上午9:00-12:00 下午2:00-4:00
2.地点:青岛中心医院临床技能中心楼三楼222教室
3.提交材料:
(1)社会化学员:网上打印报名表一式2份,近期一寸免冠彩色正面照片2张(须与报名表照片一致),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在校期间成绩单(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原件及复印件,已取得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证书者提供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另外,所有报考人员须提供国家四、六级英语考试成绩单。
(2)单位委培学员:网上打印报名表一式2份,近期一寸免冠彩色正面照片2张(须与报名表照片一致),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已取得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证书者提供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委托单位公章的介绍信。
(四)考试与录取
考试方式包括笔试和综合面试。
1.笔试
(1)考查内容:医学综合知识,无指定教材。
(2)笔试采取百分制计分。根据应聘人数和考试情况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
(3)时间:7月13日9:30-11:00,地点等事宜另行通知。
2.综合面试
(1)综合面试包括面试答辩和技能测试。
(2)考查内容:报考岗位所需要的综合素质、逻辑思维、语言表达、应急应变能力及专业技能等相关能力。
(3)时间及地点等事宜另行通知。
3.录取
(1)按照笔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50%计算总成绩;考试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分,并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2)报到体检
对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报考同一岗位范围的人员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3)根据最终成绩和招收计划择优录取,录取结果将在山东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信息信息网及我院官方网站(网址:http://www.qdzxyy.com/)公示。
五、相关待遇 (一)学员培训期间与我院签订培训协议,与本院住院医师统一管理,按照医院住院医师管理相关制度执行,发放国家和省市相关住培补贴。
(二)社会化学员与青岛市卫生人才中心签订《培训暨劳动合同》,人事档案委托人才交流中心统一管理。参照同类人员的基本工资发放生活补贴、午餐补贴,并按规定交纳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公积金,培训期间计算工龄。享受医院职工的相关福利和同岗位人员的卫生津贴,并根据个人表现和工作业绩发放绩效。
(三)单位委托培养学员,委派单位、学员与我院签订培训协议,学员人事关系、工资、福利、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等均由委托单位按规定进行管理、发放和缴纳。医院按国家规定标准发放生活补贴和工作业绩发放绩效。
(四)除本院正式职工和青岛市市内五区人员外(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城阳区、崂山区),其他人员均安排免费住宿。
(五)学员完成培训任务并经考试合格者,可获得国家统一颁发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六)培训结束后,学员与医院的培训关系自然解除。
六、其他要求 (一)依据相关规定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诚信制度,对在培训招收工作中弄虚作假的培训申请人,取消其报名、录取资格;对录取后无故不报到或报到后无故自行退出者,将记入诚信档案,3年内不得报名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二)以单位委培学员身份报考的人员,培训专业应与从事的临床专业一致。
(三)考试期间及时关注我院官方网站及山东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信息信息网,因未及时关注网站通知所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联 系 人: 史春雷 李贝贝 刘榕娟 马宏霞
联系电话: 0532-68665188 0532-84961648
[编辑: 王春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