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在第四个国家宪法日暨第17个全国法制宣传日到来之际,市北区海伦路街道会同区直相关单位、组织街道相关科室开展宪法法律宣传进社区活动,增强广大居民宪法、法律意识,推动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新风尚。
在海伦广场,醒目的“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维护宪法权威”主题宣传横幅提醒着广大市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市北区海伦路街道联合区财政局、旅游局等单位,组织街道司法所、综治办、信访办、宣教科、城管科、卫计办等科室,举办宪法、法律宣传活动,通过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宣传资料、现场宣传咨询观看法治文艺汇演等形式进行普法宣传。工作人员紧紧围绕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同市民群众进行了探讨交流;向市民朋友发放了《宪法》《经济法》《旅游法》及《青岛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材料500余份,耐心解答了市民提出的生活遇到的常见法律问题咨询40余件次。海伦路街道各社区,也分别开展了法律宣传进楼院、法律咨询面对面等普法宣传活动,深受居民群众的好评。当天,辖区青岛嘉定路小学获授“全国税收普法教育示范基地”并举办了揭牌仪式。“法治社会应该依法办事,这样的法制宣传很有意义。”居民王大姐高兴地说。
据了解,市北区海伦路街道在全区首批挂牌公共法律服务站,发挥了阵地辐射宣传作用,倡导广大党员群众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海伦路街道司法所负责人表示,希望居民群众遇有法律援助、人民调解、法律咨询等问题请寻求司法所的帮助,形成“有问题找律师、依法依规办事”的法治海伦文明新风。
通讯员 郭显海 韩 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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