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现货行业蓬勃发展,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现货行业的要求也越发明确。然而,目前现货行业除了要承受自身的经营压力外,还面临着来自所谓“维权人”的压力。
近日,出现了一些“维权人士”,他们借投资失利之机,恶意组织、甚至敲诈勒索,对交易平台进行诽谤污蔑,用所谓“维权”行为来获取非法“赔偿”。据鹿头社报道,2016年11月,一名投资人因自己投资失利,涉嫌向某会员单位敲诈勒索后被上海警方刑事拘捕,或将被移送检方以敲诈勒索罪提起公诉。
据报道,被刑事拘留的戴某是于2015年9月开始,通过网上自助平台在山东某商品交易中心开户之后,自行交易亏损数十万。戴某认为该公司下属会员单位上海某公司应该为他的亏损“买单”,因此提出索赔,但会员单位在调查录音和查看其相关交易记录后,认为亏损是由于投资人本身知识欠缺未能进行有效的风险控制,不存在任何相关人员的恶意诱导,因而拒绝了戴某提出的过分要求。
但在金钱利益的驱使下,戴某已经丧失了基本的理性意识和法律观念,雇用水军,对公司进行舆论造势攻击,同时印发具有夸大其词的材料向当地及上级多个部门举报、投诉,自建微信群和QQ群,四处投递恶性材料,最为严重的是,他还制作统一维权服装,雇佣众人组成队伍前往该公司维权,干扰了公司正常工作秩序。在这个过程中,戴某还出言恐吓和威胁该公司管理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
鉴于戴某的行为,给该公司造成了巨大损失和负面影响,同时戴某的行为涉嫌触犯法律,该公司向上海警方报案,警方随后予以立案侦查,确认戴某上述行为属实后,于11月1日将其刑事拘留,待证据齐备后将移送检方。戴某或将以敲诈勒索罪被起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近年来,投资人因亏损而过度维权、恶意维权的情况屡有发生,其中严重者已有多起涉嫌敲诈勒索、干扰公共秩序被立案侦查。维权需要诚信,经营更需诚信。现货行业一位集团董事长表示:“一时胜负在于利,长久胜负在于理。我们呼吁行业自律,加强合规经营,完善自我漏洞,加强投资教育,我们也接受正确诉求和理性维权。但是我们绝不接受赤裸裸的被敲诈勒索的犯法行径。绝不向非法维权、恶意维权低头!”
[编辑: 董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