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路综合执法 严查占道经营不松懈

2022-11-09 15:37 大众报业·半岛网阅读 (17820) 扫描到手机

为了整治占道经营的现象,维护正常的街面秩序,综合执法云南路街道中队采取宣传教育、依法管理、疏堵结合等措施,对占道经营乱摆摊设点问题进行专项治理,效果明显得到辖区居民认可。

小商贩长期与执法队员进行“打游击”式违法占道经营,清理占道经营成为城市管理长期面临的问题和考验。辖区寿张路汶上路、嘉祥路市场等区域常常面对这些擅长“游击战”的小摊贩,中队首先加大宣传力度,面对面宣传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政策,讲解日常城市管理和综合整治、提升人居环境的重要性,讲明违规占道经营带来的危害性,引导小商小贩自觉遵守规章制度,做到依法管理,守法经营。

在治理中,综合执法队按照预防为主、严格管控、切实提升市容环境和确保道路通畅的要求,以主次道路、学校、农贸市场等人流量大、消费需求高的区域为重点,采取“广范围覆盖、全方位巡查、无缝隙监管”的方式,强化巡查执法,确保道路畅通,每天对辖区进行经常性、不间断、高密度、常态化的巡查,及时对各类占道经营进行制止,对不听劝阻者依法进行查处。

占路经营、店外经营法规:擅自占用道路或者其他公共场地从事经营活动以及临街门店的经营者超出门、窗外墙经营、作业或者展示商品且拒不改正的根据《青岛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道路或者其他公共场地从事经营活动。临街门店的经营者不得超出门、窗外墙经营、作业或者展示商品。违反规定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对涉嫌用于无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材料、产品(商品)等物品,可以予以查封、扣押。

一方面进行教育劝导,引导其进入市场规范经营,并主动联系街道社区和市场管理方,增设疏导点,最大限度地帮助寻找和申请摊位;另一方面通过强化执法力量,在进一步加强教育劝导的基础上,对不听劝阻者依法实施查处,堵住违章经营的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