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岁老人尿路感染5次被下病危通知书,谁之责?

2021-06-01 09:52 大众报业·齐鲁壹点阅读 (189667) 扫描到手机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高雅洁 尚青龙

老人尿路感染发烧,拖了将近一个月才通知家属。送到医院急诊,老人先后五次被医院下病危通知书。日前,齐鲁晚报·齐鲁壹点接到青岛市民王女士投诉,老人入住的福山老年公寓护理不周、发现病情未及时通知家属才导致病情恶化。对此,福山老年公寓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家属反映情况并不属实,护理不存在问题,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此事。

据市民王女士反映,老人今年90岁,从2018年6月11日起入住青岛市市北区福山老年公寓。虽然每月七千多元的花费挺高的,但考虑到老人年事已高而且对方提供的是医养结合的服务,所以就一直住了下来,直到今年3月。“3月7日,我们接到福山老年公寓的通知,说老人尿路感染。到了公寓后赶紧将老人送往山东大学齐鲁医院(青岛)急诊室,一插尿管全是脓尿,老人难受得说不出话,一排便就疼得直‘哎呦’。经医生检查诊断,老人尿路感染化脓且排便困难。”王女士反映说,治疗期间老人血压突然低至35 mmHg、生命垂危,医院先后下达了5次病危通知,最终在给老人进行了膀胱造瘘术后,病情才得到控制。

老人虽转危为安,但接受膀胱造瘘术后需一直插管,给生活造成很大影响。“早在过年的时候,每次跟老人视频老人就提不起精神,咨询护理人员说,老人有些感冒发烧,已经在给老人吃药打针治疗。当时因疫情防控封闭式管理我们家属无法探望,可如果老年公寓治不了,及时把老人转到医院治疗的话,病情也不至于一路恶化成这样。”王女士提出质疑,这次差点要了老人命的病情跟老年公寓给耽误了治疗时间有直接关系,“去年8月27日,就因护工打瞌睡护理不周,老人曾发生意外摔倒,导致眼部摔青。当时我们正准备给老人过90大寿。不过考虑到老人要继续住,就没深究。这次出事以后,作为子女我们到老年公寓提出与公寓领导见面并提出合理诉求,领导却拒而不见。”

针对此事,5月31日,记者联系了市北区福山老年公寓,办公室工作人员拒绝了记者到现场的采访要求,只在电话中表示,通过向楼层负责人对老人情况进行了解并查看了相关的资料,公寓这边是严格按照规范来对老人进行护理的。“我们认为家属反映的情况并不属实,我们也不认可。”该工作人员表示,公寓与家属之间有服务协议,在双方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存在争议的问题,目前家属已经向公寓发了律师函。“我们希望家属能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这个事,同时公寓也会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

青岛农业大学副教授、法学博士,山东润杰律师事务所律师贾宝金认为,在福山老年公寓里的治疗过程应该有相应的病例和化验结果,如果家属认为老年公寓在治疗上存在过失,可以到医疗鉴定事故委员会对公寓给老人进行尿路感染诊治的过程是否存在过失进行鉴定,判断老年公寓的治疗过程是否符合医院的诊疗规范,根据鉴定的结果依法维权。另外,双方签订了养老服务协议,应根据协议约定的权利、义务和本案的事实来判定老年公寓是否违反通知义务。如果没有违反约定,则不承担责任。如果违法约定,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身权益、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侵权责任。”可以选择要求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