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商业健康补充保险”命名征集活动启动

2021-03-16 16:05 大众报业·半岛网阅读 (151388) 扫描到手机

近日,青岛市发布“商业健康补充保险”命名征集活动。据了解,该保险是属于青岛人自己的普惠型保险,为更好的彰显产品特点及意义,现向广大市民有奖征集“商业健康补充保险”产品名称及LOGO。5家保险公司作为该产品的承保机构,分别是:中国人寿保险青岛市分公司、泰康养老保险青岛分公司、平安养老保险青岛分公司、太平养老保险青岛分公司、中国人民健康保险青岛分公司。征集时间为3月17日至3月21日,青岛“商业健康补充保险”产品名称及LOGO征集邮箱是qdsyjkbcbx@163.com。

活动内容如下:

青岛市“商业健康补充保险”命名征集活动

亲爱的市民朋友:

为进一步完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促进社会医疗保险与商业健康保险融合发展,提高参保人医疗保障水平,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山东省医保局等部门《山东促进社会服务领域商业保险发展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我市出台了《关于完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促进商业健康补充保险发展的意见》(青医保发〔2020〕24号),目前已全面启动我市普惠型商业健康补充医疗保险的研究实施工作。

该保险是属于青岛人自己的普惠型保险,为更好的彰显产品特点及意义,现向广大市民有奖征集“商业健康补充保险”产品名称及LOGO。

一、产品介绍

该款补充保险由政府主导、保险公司承保,具有区别于其他保险产品的明显特征。一是实现社商互补,保障内容与社会医疗保险紧密衔接,参保人在享受社会医疗保险基本保障的基础上,个人负担部分通过这一保险实现补充保障;二是体现全面覆盖,对投保人不设年龄限制、不设职业限制、不设既往健康状况限制,参加青岛市社会医疗保险且处于正常享受待遇状态的参保职工或居民,均可投保;三是投保资金灵活,既可使用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也可使用其他资金进行投保,特别是实现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家庭共享,为本人、为子女、为父母等亲属投保;四是投保理赔便捷高效,投保时线上、线下同步推进,理赔时在医院实现“一站式”结算,减少垫资压力和跑腿麻烦;五是保费低、保障高,每年预估保费仅150元左右,但保障额度可达百万元,减负效果明显。

该款保险产品拟于5月上市。经过公开遴选,我市确定了5家保险公司作为该产品的承保机构,分别是:中国人寿保险青岛市分公司、泰康养老保险青岛分公司、平安养老保险青岛分公司、太平养老保险青岛分公司、中国人民健康保险青岛分公司。五家公司组成共保体,共同为广大参保人提供投保理赔服务。现联名向广大市民有奖征集该保险产品的名称及LOGO,希望广大市民积极参与。

二、征集内容

有奖征集“商业健康补充保险”的产品名称及LOGO

三、征集范围

面向青岛市全体市民公开征集

四、内容要求

产品名称和LOGO要写明设计涵义及理念,具有青岛特色、语言凝练简洁、通俗易懂、朗朗上口。LOGO主题色以蓝色和绿色为主。

五、投稿方式

青岛“商业健康补充保险”产品名称及LOGO征集活动,本次公开征集可通过电子邮件投稿至qdsyjkbcbx@163.com邮箱,投稿需备注作者姓名及联系电话。

六、活动时间

3月17日至3月21日

七、评选办法

活动将组织专业代表及市民代表对来稿进行评选,优秀稿件将在市医疗保障局官网、中国人寿青岛市分公司及其他共保公司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布展示,并将作为青岛“商业健康补充保险”产品名称及LOGO的参考依据。届时将邀请作品中选市民作为特邀嘉宾参加该产品上市新闻发布会。

八、奖项设置

产品名称及LOGO中选作品各1个,分别奖励现金3000元(含税);入围作品5个,奖励现金1000元(含税)。

九、声明

1、作品必须原创,不得抄袭,而且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过,也未以任何方式为公众所知,投稿者必须保证其对提供的作品享有著作权;否则,由此引发的一切法律纠纷,由投稿者自行解决。如主办方发现投稿方存在抄袭、剽窃行为,则有权取消投稿方的参赛资格。

2、若出现产品名称或LOGO重复的情况,将以先收到的稿件为准。

3、本次活动评选出的获奖作品将被视为征稿方委托创作之作品。在该作品作者接受征稿方奖项后,即表示同意征稿方拥有所有相关权益(含所有权和使用权),并有权对入选作品进行必要的修改。

4、凡投稿人均被视为认可本通知各项内容的相关要求。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公司

泰康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

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

太平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

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