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从外地转移到青岛需要满足这些条件

2020-09-30 01:12 大众报业·半岛网阅读 (7888) 扫描到手机

近日,有网友询问公积金从天津转移到青岛办理流程以及需要准备的材料,对此,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给出了解析。

该中心回复,根据规定,异地缴存职工将账户余额转移到岛城时,须在岛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稳定缴存半年以上(职工申请转入时稳定缴存半年以上的标准:职工个人明细账中至少要有6条缴存记录,其中单位汇(补)缴记录不少于3条)。符合条件后可登录青岛住房公积金网在线注册网上营业厅个人专业版后,自助办理此业务。届时您可登陆青岛住房公积金网-网上大厅-个人专业版-选择异地转入申请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