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寿“康宁”系列升级 两款定期重大疾病保险上线

2020-04-13 13:06 半岛网阅读 (25166) 扫描到手机

      近日,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人寿”)将旗下明星系列产品——“康宁”系列进行丰富和升级,正式上线两款新的保险产品组合:国寿康宁保两全保险(A款)保险产品组合和国寿康宁保两全保险(B款)保险产品组合。

      中国人寿此次推出的两款保险产品组合,保险责任各有所长,给予客户更多选择、更多贴心呵护,旨在为更广泛人群的健康美好生活“保驾护航”。目前,这两款产品均已开通线上投保服务,操作简单、方便快捷,随时随地即可完成投保流程。

      据了解,国寿康宁保两全保险(A款)保险产品组合由国寿康宁保两全保险(A款)和国寿附加康宁保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A款)组合而成。国寿康宁保两全保险(B款)保险产品组合由国寿康宁保两全保险(B款)和国寿附加康宁保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B款)组合而成。此两款保险产品组合各具特色、各有亮点。

      重疾保障广覆盖,贴心守护三十年。国寿康宁保两全保险(A款)保险产品组合保障责任覆盖120种重大疾病,符合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给付条件,即按照附加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的100%进行赔付,缓解客户治疗所需的费用问题,尽享安心医疗。若保险期间内客户健康平安无理赔,则保险期间30年届满时,公司按照主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对应比例给付客户满期保险金。

      以30岁康先生为自己投保国寿康宁保两全保险(A款)保险产品组合为例,选择20年交,年交保费1610元,累计交费3.22万元,国寿康宁保两全保险(A款)保险产品组合基本保险金额10万元。按合同约定,康先生不仅可以享有120种重大疾病保障10万元,在未发生重大疾病保险金给付时,如康先生平安到老,主险合同满期后可领取3.5万元满期保险金;如不幸身故,按合同约定给付身故保险金。

人本化保险设计,处处彰显人文关怀。

     国寿康宁保两全保险(B款)保险产品组合覆盖120种重大疾病,60种特定疾病。在满足合同约定条件的情况下,60种特定疾病保障最高可享三次赔付,每次为基本保险金额的20%,累计可以达到基本保险金额的60%,附加合同不因给付特定疾病保险金而终止。120种重大疾病保障为基本保险金额的100%,累计疾病保障最高为基本保险金额的160%。

      以30岁康先生为自己投保国寿康宁保两全保险(B款)保险产品组合为例,选择20年交,年交保费2190元,国寿康宁保两全保险(B款)保险产品组合基本保险金额10万元。符合保险合同约定,康先生可以享有如下保险保障:120种重大疾病保障10万元,60种特定疾病保障2万元,最多赔付3次,累计最高6万元;在未发生重大疾病保险金给付时,如康先生平安到老,主险合同满期后可领取4.5万元满期保险金;如不幸身故,按合同约定给付身故保险金。

      相知无远近,托付有国寿。中国人寿坚持为广大客户提供简捷、品质、温暖的保险服务,与人民群众共同守护健康美好生活。

      (本文旨在帮助客户了解产品的主要特点,文中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以该产品条款等规定为准。详情请咨询中国人寿客户服务热线95519或到当地中国人寿营业网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