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城法院先行调解高效化解13起物业服务纠纷
2025-08-21 14:31
诸城市人民法院阅读 (6058) 扫描到手机
“房屋漏水问题不解决,物业费我肯定不交!”调解室内,王某情绪十分激动,不断诉说着对物业公司的不满。
2025年7月,诸城市某物业公司将13户业主诉至法院,要求支付物业费。案件立案后,为妥善化解纠纷,经当事人同意,立案庭委托调解中心进行先行调解。
在立案庭法官的指导下,调解员一方面与业主面对面交流,安抚业主激动的情绪,耐心倾听业主诉求,并结合典型案例进行释法说理;另一方面与物业公司进行沟通,指出物业服务中存在的问题,说明业主提出的合理诉求,劝说物业公司改善工作态度、提升服务质量。
最终,物业公司与13户业主达成了调解协议,物业公司针对业主反映的问题制定了明确的解决方案,并承诺优化物业服务,业主也及时缴纳了物业费,仅用时15天,该批纠纷得到了圆满化解。
诸城法院积极开展先行调解工作,通过建立“类案台帐”,将案情简单、事实清楚的类案纠纷,及时对接调解中心,进行先行调解工作,努力实现“调解一案、化解一片”的良好效果。
诸城法院将继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不断完善先行调解工作机制,及时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审前,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