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未成年人说不!”关于禁止未成年人进入不适宜场所的倡议书
倡议书
全市涉未成年人市场主体,广大市民朋友: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未成年人保护、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营造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环境,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现倡议如下:
一、未成年人禁止进入以下场所
1.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如KTV、练歌房等。
2.酒吧。
3.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如网吧、网咖等。
4.专业电竞酒店和非专业电竞酒店的电竞房区域。
5.文身店。
6.彩票销售点。
二、未成年人限制进入以下场所
1.设置电子游戏设备的游艺娱乐场所。未成年人仅限国家法定节假日使用场所内电子游戏设备。
2.剧本娱乐经营场所。未成年人仅限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进入,且需使用适龄范围内脚本剧本。
3.台球厅(室)。未成年人仅限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进入,且每次游玩时间不超过2小时,晚上9点以后不得入内。
三、涉未成年人市场主体要严格依法依规经营
1.要在场所显著位置张贴“禁止未成年人入内”的标志。
2.要加强场所巡查,发现有未成年人进入该类场所,应当及时予以劝离。
3.要加强员工培训,使其熟练掌握本场所关于未成年人出入规定,提高识别未成年人、劝阻不当行为的能力。
4.在接纳消费者时,对于难以判明是否是未成年人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
5.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含电子烟)、酒、彩票或者兑付彩票奖金。
6.禁止雇佣未成年人。
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关乎家庭幸福、社会和谐、国家未来。家长、学校、社会各界应履行好监护、监管责任,引导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文化消费观念,远离不良诱惑,不放任未成年人进入不适宜的娱乐场所。让我们携手并肩,以实际行动为未成年人共同打造平安、健康、文明的成长环境。
平安诸城建设及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