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涉企行政执法检测点的公告

2025-06-10 14:09 法治诸城阅读 (10372) 扫描到手机

探索建立涉企行政执法监测点制度是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执法、加强涉企执法监督的重要举措,旨在通过动态监测行政执法机关入企执法情况,及时发现并督促纠正涉企执法突出问题,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持续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设立监测点的目的

涉企行政执法监测点是指为规范行政执法机关涉企执法行为,在一定区域内选定的用于动态监测入企执法情况的联络点。主要目的是充分发挥企业的社会监督作用,及时发现涉企执法突出问题,推进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走深走实。

二、设立监测点的范围

涉企行政执法监测点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有关问题解答》明确的“涉企”范围确定。主要是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个人独资企业和其他企业等;不包括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经营主体可以申报监测点。

三、监测点的运行机制

坚持非必要不入企的原则,尽量减少到监测点企业实地走访调研,减少对企业日常经营活动的干扰。主要通过电话定期回访、座谈交流、随机抽访、问卷调查、明察暗访等方式,了解行政执法部门对企业实施行政检查、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时的执法情况,发现存在的执法问题,推进问题的整改;监测点企业可以随时与行业主管部门或市司法局反映涉企执法问题、提出意见建议。确需对行政执法行为、案件进行监督调查核实的,依法按程序实施。

四、申报方式及时限

申报监测点只需提供企业名称、负责人姓名、联系电话,发送至邮箱:zcssfjzfjd@wf.shandong.cn。本次申报自即日起至2025年6月23日止。

                              诸城市司法局

                              2025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