泊里镇综合行政执法中队开展出租汽车驾驶员普法宣传活动
为加强客运出租汽车市场秩序管理,提升城市文明形象,近日,泊里镇综合行政执法中队开展了面向出租汽车驾驶员的普法宣传活动,活动共发放宣传单页40余份。
出租汽车作为城市的流动名片,其驾驶员的服务质量与职业规范直接影响着外地游客和市民对城市文明的感知。开展此次普法宣传活动,旨在强化驾驶员对从业相关法律法规的认知,不仅有助于规范驾驶员自身行为,减少违法违规现象,降低安全风险,保障乘客合法权益,还能促进整个出租汽车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进一步提升辖区的交通服务水平和文明形象。
此次普法宣传重点围绕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相关法规条例展开。根据《青岛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驾驶员需取得有效从业资格,包括具备相应准驾车型驾驶证且有三年以上驾驶经历、无犯罪及不良驾驶记录、年龄不超六十五周岁、具有本市户籍或有效居住证等条件,并需经从业资格考试合格。执法部门将严格核查从业资格条件,对不符合规定或丧失资格的驾驶员,由许可机关依法注销并收回资格证。
同时,依据交通运输部《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未取得或超越从业资格证范围、使用失效伪造变造证件以及转借、出租、涂改从业资格证等行为,将面临 200 元至 2000 元罚款,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也明确,出租汽车企业聘用无从业资格人员从事经营业务,将被处 3000元至10000元罚款并没收违法所得。
泊里镇综合行政执法中队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普法宣传旨在提升出租汽车驾驶员的法律意识与职业素养,营造安全、有序、规范的客运出租环境。希望驾驶员们严格遵守法规,为乘客提供更安全便捷舒适的出行服务,共同塑造辖区文明温馨靓丽的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