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人寿推出两款新产品,助力生命价值、财富价值双重守护

2024-11-05 14:06 大众报业·半岛网阅读 (1582) 扫描到手机

半岛网11月5日讯 日前,为持续丰富保险产品供给,充分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元化的金融消费需求,平安人寿重磅推出“平安御享金越(2025)终身寿险(分红型)保险产品计划”(以下简称“御享分红25”)及“平安御享金越(2025)终身寿险保险产品计划”(以下简称“御享金越25”)(1)(2),帮助客户实现生命价值、财富价值的双重守护。

悦享惊喜,御享分红25助客户成就锦上添花的财富人生

今年9月,保险业新“国十条”首次提出支持浮动收益型保险发展,指导保险产品向包括分红险、万能险在内的浮动收益型产品转型,实现保险业高质量发展。响应政策号召,顺应市场趋势及消费者需求,平安人寿适时推出御享分红25,以“现价确定成长+可享保单分红”的强强组合,帮助客户在获取确定利益的基础上收获额外红利,并借助双被保人设计,让客户轻松延续财富智慧。

退可守、进有度,静待财富惊喜。御享分红25具备“现价确定成长+可享保单分红”的独特属性。面向分红险客户,平安人寿每年拿出分红险可分配盈余的70%及以上,与保单持有人分享公司分红保险业务的经营成果(3)。同时,御享分红25提供多种红利领取方式可选,若选择交清增额,红利还可转化为保额持续增长(4)

以40周岁的金先生为例:金先生为自己投保了御享分红25,交费期为6年,年交保费10万元,基本保险金额约为 51.1 万元,红利领取方式为购买交清增额保险(5)。当金先生70周岁时,保单含分红演示生存总利益约为122万元(6)(其中保证部分演示生存总利益约为92万元),约为所交保费的2.0倍(7),可用于乐享退休生活;当金先生90周岁时,保单含分红演示生存总利益约为222万元(6)(其中保证部分演示生存总利益约为136万元),约为所交保费的3.7倍(7)。若金先生晚年照护需要更多资金,亦可得到支持。

据了解,长期以来,平安人寿通过多元化投资手段,将资金运用到关系国计民生的重点领域,为实体经济“输血”“增氧”。截至2024年三季度末,平安人寿支持实体经济余额超万亿元。公司持续优化资产负债匹配,坚持长期价值投资理念,投资业绩保持稳健水平,致力于为分红险保单持有人创造长期稳健的投资收益。

双被保人设计,更显传承智慧。御享分红25支持一张保单同时设置两名被保人(8)。若父母之一和孩子同为被保人,保单可陪伴两代人成长,延长财富增长周期。当需要传承时,可通过双被保人变更为单被保人的系列操作,将这份锁定增长的保单传承给孩子,让爱与财富智慧延续。

穿越周期,御享金越系列保险产品计划守护客户稳稳的幸福

财富管理的安全性和稳定性仍是当下消费者关注的焦点。平安人寿响应市场所需,推出御享金越系列保险产品计划,在产品设计上融财富储备、增长和传承于一体,帮助客户成就财富安稳之选,悠享品质人生。

现价刚性成长,无惧市场波动。交费期满一定年度后,御享分红25、御享金越25的现金价值分别按照约2%、约2.5%确定增长至终身(9),以确定的增长抵御不确定的市场变化,价值与时俱涨,财富如约而至。

保障相伴终身,延续爱与责任。作为终身寿险产品,御享分红25、御享金越25均提供身故保障,身故金持续增长至终身。通过指定身故受益人(10),客户可将所积累的财富传承给家人(11),守护挚爱之人生活安稳。

支持保单贷款,资金应急有备。御享分红25、御享金越25均支持保单贷款,最高可贷现金价值的80%(12)。随着保单现金价值增长,保单贷款的额度也随之提升,帮助客户从容应对燃眉之急。

财富二次增长,畅享成长空间。御享金越25系列产品还可组合招财宝万能账户,帮助客户享受万能账户结算,悠享多元化的财富增长方式(2)

随着国民经济发展和居民保险意识的提升,人民群众对于保险的需求日益丰富多元。平安人寿立足市场需求变化,适时推出平安御享金越(2025)终身寿险(分红型)保险产品计划、平安御享金越(2025)终身寿险保险产品计划,通过专业的保险保障,守护客户的生命价值与财富价值。平安人寿表示,未来,公司将继续坚守金融为民初心,为广大消费者提供“省心、省时、又省钱”的产品和服务,充分满足客户所需,守护万家幸福平安。

【重要提示】

(1)“平安御享金越(2025)终身寿险(分红型)保险产品计划”由平安御享金越(2025)终身寿险(分红型)(简称御享分红25)、平安招财宝终身寿险(万能型)(简称招财宝)组成。“平安御享金越(2025)终身寿险保险产品计划”由平安御享金越(2025)终身寿险(简称御享金越25)、平安招财宝终身寿险(万能型)(简称招财宝)组成。您可根据实际保障需求与经济承受能力合理规划选择保险产品计划,也可选择单独购买上述保险产品计划中的任一主险。

(2)平安招财宝终身寿险(万能型)为万能保险,其利益演示是基于公司的精算及其他假设,不代表公司历史经营业绩,也不代表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的预期,结算利率超过最低保证利率的部分是不确定的。

(3)平安御享金越(2025)终身寿险(分红型)为分红保险产品,我们每年根据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确定红利分配方案。分红利益演示是基于公司的精算及其他假设,不代表公司历史经营业绩,也不代表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的预期,保单的红利分配是不确定的,在某些年度红利有可能为零。

(4)“红利转化为保额”指在投保御享分红25保险产品时可选择“购买交清增额保险”的红利领取方式。我们将依据被保险人当时的年龄,以红利作为一次交清的净保险费购买交清增额保险,增加御享分红25保险产品的累计交清增额基本保险金额。

(5)客户在投保御享分红25时,可选择以下任何一种红利领取方式:累积生息及购买交清增额保险。在交费期满一定年度后,分别比对不同红利领取方式下预期生存总利益,交清增额保险方式下含分红预期生存总利益更优。

(6)生存总利益包含御享分红25现金价值及累积交清增额现金价值。

(7)数据由利益演示表四舍五入取整所得。

(8)御享分红25可选择双被保险人,两名被保险人由您与我们在投保时约定,并在保单上载明。若被保险人为两人,则合同的保险期间自合同生效时起,至最后一名被保人身故时止。在御享分红25合同第7个保单周年日后,且金尊分红25合同交费期间已届满,当两名被保险人均生存时,您可向我们申请减少一名被保险人,经我们审核同意的,我们将在批单上载明留存的被保险人。

(9)交费期满一定时间后,御享分红25、御享金越25保单现金价值分别按约2.0%、约2.5%逐年递增至终身。第2个保单年度后,御享分红25当年度保额=基本保险金额×(1+2.0%)(保单年度数-1),御享金越25当年度保额=基本保险金额×(1+2.5%)(保单年度数-1)。具体时间因产品、交费期、被保人年龄等不同而存在差异。

(10)御享分红25及御享金越25提供身故保障,具体责任详见条款。

(11)财富传承仅为保险金推荐用途,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

(12)需满足招财宝保单贷款、部分领取及御享分红25或御享金越25保单贷款的规则限制,详见保险条款。申请招财宝部分领取时,公司会收取相应的退保费用,第1保单年度3%、第2保单年度1%,第3-5保单年度1%,第6及以后各保单年度不收取退保费用。御享分红25或御享金越25保单贷款额度为主险合同现金价值80%扣除各项欠款后的余额,招财宝保单贷款额度为主险合同现金价值扣除各项欠款后的余额的80%。每次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当未还贷款本金及利息加上其他各项欠款达到保险合同现金价值时,保险合同的效力中止。

(13)本资料所载内容仅供您理解保险条款所用,在某些情况下,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具体保险责任、责任免除、合同解除及其他内容详见保险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