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年人寿聊城中心支公司被警告并被罚款23万元,因造假和欺骗!山东分公司及多家省内中心支公司曾因此被罚

2024-08-01 15:15 半岛都市报·半岛新闻客户端阅读 (9101) 扫描到手机

7月29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东监管局官网公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聊金罚决字〔2024〕5号)显示,百年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聊城中心支公司因为财务信息不真实、欺骗投保人、诱导保险代理人违背诚信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第一百一十六条、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百七十条,《保险公司管理规定》第五十三条、第六十九条,被警告并处罚款23万元。

同日公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聊金罚决字〔2024〕6号)显示,闫志昌,时任百年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聊城中心支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对百年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聊城中心支公司欺骗投保人、诱导保险代理人违背诚信义务负有责任,被警告并处罚款2万元。同日公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聊金罚决字〔2024〕7号)显示,姚奉伟,时任百年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聊城中心支公司银保渠道负责人,对百年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聊城中心支公司财务信息不真实负有责任,被警告并处罚款2万元。

梳理发现,百年人寿山东分公司和多家中心支公司曾因造假、欺骗被罚。

2023年2月21日,百年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淄博中心支公司被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淄博监管分局处以罚款22万元。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为:“虚列银保客户经理薪酬用于维护银保渠道业务;诱导保险代理人进行违背诚信义务的活动”。

2022年1月,原中国银保监会网站公布临银保监行政处罚决定书(临银保监罚决字〔2021〕26号)显示,百年人寿临沂中支因存在唆使、诱导保险代理人进行违背诚信义务的活动、 虚假财务列支套取费用的行为,被给予警告并罚款4万元。

2021年3月,百年人寿山东分公司被原山东银保监局罚款17万元。被罚款的原因是存在欺骗投保人;诱导保险代理人进行违背诚信义务的活动;未在犹豫期内完成对新型产品投保人的回访;个人保险代理人欺骗投保人等。

2020年11月,原泰安银保监分局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百年人寿泰安中心支公司存在编制虚假材料、虚列“业务及管理费-会议费”套取费用的违法违规行为,被罚款25万元。百年人寿泰安中心支公司时任主要负责人裴宝峰对上述违法违规事实负管理责任,被警告并被罚款4万元。

2019年11月,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发布的(济银罚字〔2019〕第27号银罚字〔2019〕第28号)行政处罚决定书,百年人寿山东分公司因在2017年5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被罚款共计4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