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五一劳动节”期间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函

2024-04-23 16:02 高密市场监管阅读 (363339) 扫描到手机

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

五一国际劳动节临近,为进一步规范全市市场价格秩序,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放心消费环境,现对广大经营者及相关单位提醒告诫如下:    

一、各类经营主体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等价格法律法规和相关价格政策,加强价格自律,自觉纠正价格违法违规行为。要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的定价原则,为消费者提供价格合理的商品和服务。

二、各商场超市、宾馆酒店、通讯服务、房地产等行业经营者在促销活动中,应严格执行价格促销行为规范,合法合规促销。附加条件和期限的促销活动必须显著标明;馈赠物品必须如实标示品名、数量等。折价、减价应依法标明折价、减价的基准。通过积分、礼券、兑换券、代金券等折抵价款的,应当以显著方式标明折价计算的具体办法。不得虚构原价、虚假折价、减价,不得使用欺骗性和误导性的价格信息,严禁各种形式的价格欺诈行为。

三、粮、油、肉、禽、蛋、菜等生活必需品经营者和交易场所提供者不得串通涨价或捏造、散布涨价信息,严禁囤积居奇或操纵市场价格等违法行为。

四、各旅游景点(景区)要严格落实门票价格政策及其优惠政策,并在显著位置公示,不得设定歧视性价格政策,严禁通过各种违规形式变相提高门票价格。景区内餐饮、零售摊点和服务场所要严格落实明码标价政策,禁止各类形式的价格欺诈行为,自觉维护景区市场价格秩序。

五、餐饮、出租车、网约车、洗车、家政服务、美容美发等服务行业经营者要依法明码标价,不得拒绝或不完全履行价格承诺;价格发生变化的,需提前明码标价公示告知。严禁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六、各类停车场经营者应按规定实行明码标价,在停车场入口处、缴费地点等显著位置设置标价牌,标明收费标准、收费方式、投诉电话以及免费时间等内容。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停车场必须严格落实收费政策,严禁超标准收费或变相增加收费。

七、行业协会或其他组织要加强行业自律,不得组织经营者串通涨价、联合涨价、操纵市场价格。要积极引导市场主体合法经营,共同维护市场价格秩序,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各经营者和相关单位要自觉接受消费者和社会监督,积极参与社会共治,维护五一劳动节期间的市场价格秩序平稳有序。即日起按本提醒告诫函要求,立即开展自查自纠,规范自身价格行为。高密市市场监管局将加强市场价格监管,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对经提醒告诫拒不整改的价格违法行为依法严肃查处,录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并通过媒体公开曝光。对经依法认定构成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违法行为的经营者,将依法从重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消费者对经营者价格行为进行监督,若发现价格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12315进行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