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嘉峪关学校组织防校园欺凌进课堂

2024-04-22 11:07 大众报业·半岛网阅读 (89581) 扫描到手机

预防为主,教育先行。为有效防范和遏制校园欺凌事件,切实抓好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小学生的法治意识,切实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以及深入推进“法治校园”的建设。2024年4月19日,青岛嘉峪关学校五五中队诚邀市南八大关派出所民警兼市南教育局法治副校长张健警官为队员们带来预防校园欺凌知识讲座。

讲座内容,以“防校园欺凌 为成长护航”为主题,张警官结合近期发生的校园欺凌案件以及如何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识、安全素质等问题进行了详细的讲解,用一些生动鲜活、触目惊心的青少年犯罪案例,联系实际,以案释法,以法论事,着重讲解了校园欺凌可能触犯的罪名及所要承担的责任,引导同学们在遇到校园欺凌时应当如何正确的进行自我保护。告诫同学们必须引以为戒,增强法治观念,提高法律的意识。

张警官介绍,校园欺凌的常见表现,除了肢体欺凌,还有言语欺凌、社交欺凌等。言语欺凌多半是从受害者自身的样貌、行为习惯、学习成绩等进行“攻击”,当众嘲笑、辱骂以及给别人起侮辱性的外号等,是不容易察觉的欺凌形式。这对身心尚不成熟的孩子来说,会造成严重的心理负担。言语欺凌具有隐蔽性,看不见、摸不着,但是对于自尊心较之成人更为敏感、细腻、脆弱的孩子来说,一句话、一个眼神,一个不经意的动作,都有可能在孩子幼小的心中留下灰色的印记,影响其一生。

面对校园欺凌,应该怎么做?

第一,不能“怕”字当头。遇到霸凌时,要敢于抗争。但要注意避免激怒对方,导致眼前吃亏。

第二,及时报告。遇到欺凌、勒索,在“不怕”的前提之下与之抗争,但不意味着逞一时之勇。遇到这种情况及时向学校、家长报告。

第三,慎重择友,强化自我保护意识。交友时,多交“益友”,不交“损友”。在确保自身安全的提前下,可以对身边的“不善”想法和行为进行劝导。

第四,以法维权。面对欺凌,不做“沉默中的羔羊”,勇敢地讲出欺凌事实,树立强烈的报告意识和证据意识,及时求助学校、家长或警察。

通过讲座,队员们明白了应该怎样规范自己的言行、怎样预防犯罪,明白了在生活中一定要做一个学会关心和善待他人,与人友好相处的小公民。

五五中队指导员由颖莉老师表示,要以此为契机,认真搞好学生的法治教育,营造“学法、知法、守法”的良好氛围,此次法治教育讲座使学生们受益匪浅,得到了师生的好评。

让我们积极行动,切实保护中小学生身心健康,对校园欺凌和暴力行为说“NO”!努力把校园打造成最安全、最阳光的地方。